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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局

上帝的話語對人之間的權威有很多說法。 雖然上帝保留對他所有創造物的至高權威(以賽亞書 40,約翰福音 5:26-30),但他也設立了人類治理地球上的國家。當他們按照他的原則運作時,就會產生社會的好處:

“人人都必須順服在掌權的,因為沒有權柄是神所設立的。存在的權柄是神所設立的。因此,反抗掌權的就是反抗神所設立的,而那些這樣做的人會給自己帶來審判。
因為統治者不懼怕做對的人,而懼怕做錯的人。你想擺脫對當權者的恐懼嗎?然後做正確的事,他會稱讚你。因為他是神的僕人,要為你行善。但如果你做錯了,要害怕,因為他不會白白拿著劍。他是上帝的僕人,是要懲罰作惡者的憤怒代理人

所以,順服權柄是必要的,不僅是因為可能受到的懲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”羅馬書13:1-5

“為了主的緣故,你們要順服在人間所設立的一切權威:無論是作為最高權威的國王,還是由他派來懲罰做錯的人,讚揚做對的人的總督。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是,通過做好事,你應該讓愚蠢的人的無知言論保持沉默。” 1 彼得 2:13-15。

 

在沒有君主制的情況下,我們有公務員……他們要對法律和選舉負責。

上帝賦予公民政府權力和責任來統治各自的國家,並對違法者進行審判。 這樣做是公正的,沒有偏見或偏袒:

“不可歪曲正義,不可偏袒。不可收受賄賂,因為賄賂蒙蔽了智慧人的眼睛,歪曲了義人的言語。 單要遵行公義和公義,好使你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土地上生活和得著。” 申命記 16:19-20


聖經承認,政府常常落入惡人之手,下令不義。 在這樣的時代,所有愛神的人都有責任事奉他並遵守他更高的律法:


“然後他們又叫他們進來,吩咐他們不要奉耶穌的名說話或教導。但彼得和約翰回答說:“你們自己判斷,順從你們而不順從上帝在上帝看來是否正確。因為我們不能不談論我們的所見所聞......我們必須服從上帝而不是人!'” 使徒行傳 4:18-20, 5:29

只按照上帝希望你服從的方式服從當局。

相信,承認,悔改,接受耶穌基督!

來 11:6 羅馬 10:9 使徒行傳 3:19 約翰福音 1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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