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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如何定義性罪?

新約明確指出,異性戀婚姻之前或之外的任何性行為都違反了上帝的道德標準。

 

使徒行傳 15:20

“……我們寫信告訴他們,他們禁戒被偶像玷污的事物和淫亂……”

 

羅馬書 13:13

“讓我們像白天一樣行事端正,不要酗酒和醉酒,不要濫交和淫蕩,不要爭吵和嫉妒。”

 

1 哥林多前書 6:9-10

“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上當受騙;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同性戀的、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騙子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”

 

1 哥林多前書 6:13-19

“食物是為了胃,胃是為了食物,但上帝會廢除這兩者。然而身體不是為著淫亂,而是為主,而主是為著身體。現在神不僅使主復活了,而且還要藉著他的能力使我們復活。你不知道你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?難道我要帶走基督的肢體,使他們成為妓女的肢體嗎?願它永遠不會!或者你不知道和妓女結合的人與她是一體的嗎?因為祂說:“二人要合而為一。”但與主聯合的那一位就是與祂合而為一的靈。逃避不道德。一個人所犯的所有其他罪都在身體之外,但不道德的人會得罪自己的身體。或者你不知道你的身體是聖靈的殿,聖靈在你裡面,是你從神那裡得到的,不是你自己的?”

 

即使是故意沉迷於淫蕩的想法也是一種罪過……耶穌說:

“但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女人就動心的,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” 馬太福音 5:28

 

無論你過去有過什麼過犯,在基督耶穌裡都有完全的寬恕!

今天就相信、承認、悔改、接受耶穌基督!

來 11:6 羅馬 10:9 使徒行傳 3:19 約翰福音 1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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